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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十八大代表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十八大报告通篇体现法治精神

发布时间: 2016-08-31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十八大代表系列专访,我是主持人单妍。今天作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十八大代表、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司法环境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此,中央适时推出了新一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10月9日,《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发布,全面总结了十五大以来三轮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成就。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今天张副部长将就司法改革和新时期法制工作等相关内容与我们进行交流。张副部长您好。

张苏军:您好。

主持人:跟我们的网友也打声招呼吧。

张苏军:好的,各位网友好。

第一部分十八大报告通篇体现全党重视法治精神

主持人:一开始我们想请您谈一谈,对十八大报告有什么样的感受呢?

张苏军:十八大的报告,我感受还是比较多,因为我十七大的时候就是代表,也是一个“老运动员”了。十八大报告,我觉得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报告,全面地总结了过去五年全党的各方面的工作,又回顾了十六大以来、十年以来,我们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以及各项建设的历程。

我觉得这是一个全面的、内容很丰富的报告。特别是把科学发展观做了进一步地、全面地深刻地阐述,把它和马克思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块,列入到我们全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意义十分深远和重大的。

同时,我感觉更深的就是在十八大报告中间,通篇体现了全党重视法治的精神,几乎在各项工作中,都多次提到了法治。比如说依法实行工作、依法推进工作。另外,特别在依法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专门地在政治体制改革中间提到了,要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因为我是分管司法部法制宣传工作,我特别关注十八大报告中对于法制宣传工作的表述,因为法制宣传工作,是我们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从1986年,我们开始法制宣传工作以来,已经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现在是正在进行第六个五年普法。经过二十六年的全民普法,应该说为我们国家在推进法制建设过程,奠定了很好的法制环境,也把很多法律的知识教给了广大的人民群众,所以,我特别关注十八大报告对于法制宣传的这么一个表述。我感觉十八大报告中间,对于法制宣传的表述是历次党的报告中间内容最全面、表述最完整,而且也是最深刻的。

十八大报告中间提出来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全社会的学法、遵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这跟以往的表述,增加了一个“遵法”,虽然只有两个字,我觉得意义十分深远。因为经过二十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应该说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但是并不是说你法律知识越多,你就一定能够按照法律的精神去办事、自觉地去守法,实际上还有很多人,他学的法律并不是去遵法、去守法,反而知法犯法或钻法律的空子,甚至玩弄法律等等。

所以,在现代这么一个阶段,提出来学法、遵法,我觉得就是要尊重法律,更是要崇敬法律,对法律有一种敬畏的精神,我觉得这个是很深刻的。

同时它又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一段表述,在以往的报告中间没有,就是说要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四个方面的能力,要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理念和法治的方式来进行,这个我觉得也是很深刻的一个要求。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怎样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因为我们不是改革开放的初期了,现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所以改革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进行。

推动经济发展,这肯定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利于我们国家的发展,但是这个也是要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推进。比如我们加快法律发展,推进这个过程的中间,肯定要涉及到企业的兼并、重组、征地、拆迁等等这些工作,这些工作都是经济发展中必须要碰到的,但是碰到这些工作的时候,不能为了经济发展,为所欲为,要用法制的思维、法制的方式去推动经济发展。

另外一个就是矛盾,出现了矛盾以后,化解矛盾,不能用原来的传统的办法、压制的方法解决矛盾,而是要用法治的方式依法来处理这些矛盾。同时,要注意另外一个方向,有的地方用人民币,来解决人民的内部矛盾,一出现矛盾就一味地花钱买平安,看上去可能一段时间解决了,但是会引起更大的矛盾。

主持人:治标不治本。

张苏军:该花钱的当然要花,不该花钱的就不能花,要有一个准绳,这个准绳是什么呢,就是法律的准绳。另外维护稳定也是这样,现在的群体性事件比较多,不同的集团利益之间、群体利益之间,发生了矛盾,整个社会利益分化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但是遇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怎么来维护稳定呢,也是刚才说的,既不能用单纯压的方式,也不能用单纯花钱的方式,它的基本准则应该是法律。我觉得这一段的表述相当深刻,也为我们的法制宣传工作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二部分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有四个特性

主持人:在这样一个时代大背景下,新时期的法制宣传工作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呢?

张苏军:我觉得在新时期,我们法制宣传工作,主要的特点就是由于我们整个国家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文化水平也普遍提高,法律知识大大增加,群众的法制观念也大大地增强。

所以对于法制宣传有一种更加迫切的需求。当前利益矛盾比较分化、利益分化、矛盾冲突频发,像这样的时候,我觉得我们的法律宣传要体现四个性:第一,要体现它的服务性,就是法制宣传工作,要围绕着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着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来进行,不能像原来这样,进行单纯的法律知识的传播;第二,要注意它的广泛性,就是法制宣传;第三,要注重它的差异性,因为刚刚说了,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需要,我们应该针对他的需要,从五五普法、六五普法开始,我们都突出了不同的重点对象的差异性,比如说对领导干部,我们就是采取讲师团、报告团,以及双百活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性、理论性的一些法制宣传教育;第四,就是要增强它的实践性,学法的目的是在于用法,学用结合。

这样子就把学法和用法高度地结合在一起,我想在新时期,我们的法制宣传要适应新的变化、体现这四个性,同时我们也是能够适应新媒体的发展,包括像今天我们到你们中心来,就是想利用你们这么一个网络电视台、新媒体,来更好地传播法律知识、宣传普法工作。

主持人:所以这也是司法机关针对这些新特点,所做出的一些相应的措施是吗?

张苏军:相应的措施和调整。

第三部分社区矫正工作降低90%成本

主持人: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司法行政系统在深化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这方面又做出了哪些努力呢?

张苏军:这几年,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的协调指导之下,推动了中央的司法体制改革,这个内容很丰富。刚才你已经提到了,10月9日,白皮书已经发布了,全面地介绍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司法行政工作按照这几年的部署,我们重点牵头抓了六项改革:第一项改革,就是监狱体制改革;第二项改革,是社区矫正制度的试点;第三项改革,是完善和改革律师制度;第四项改革是完善和改革司法考试制度;第五项是改革司法鉴定制度;第六项改革是关于法律援助制度。

这六项制度的改革内容很丰富、也很多,时间的关系,我想重点介绍前两项,就是监狱体制改革和社区矫正试点。监狱体制改革,我们是按照四句话的指导思想来进行,简单地说,就是叫做一个保障、三个分开、一个规范。一个保障,就是全额保障、监狱经费财政保障;三个分开,就是监狱和监狱的企业分开,监狱和监狱的财务、和企业的财务分开,监狱和它所办的社会职能组织分开;一个规范,就是规范监狱的运用,同时规范改革了以后的监狱企业的运行。

经过这么一个改革,我们监狱的面貌应该说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我想举一个例子,在监狱的财政保障方面,现在国家给我们监狱的全国各级财政投入,跟改革之前即2011之前相比,提高了2.4倍;它的保障水平达到了88%,就是监狱的所有开支中间,有88%的经费,是由各级财政报款来解决的。

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国家监狱改革之前主要靠监狱企业的生产收入来保障监狱经费开支的状况,所以说实话,经费充足了以后,监狱的面貌就发生了很大的改革,从外貌上看焕然一新。同时在这个过程中间,大幅度地提高了干警的经费保障水平。最主要的是我们干警可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上,罪犯也可以把他的主要的精力,放在怎么样纠正自己的恶习上,而不是放在单纯的苦力劳动上。

另外一个,就是我们从2003年开始试行社区矫正制度,可能广大的网友不是很熟悉,这是专业名词,也是一个舶来词。实际上就是把一部分在服刑的犯人,放在社区里面来接受监督、接受教育、接受改造。我们现在国家主要有几种罪犯,一种是判处管制的、一种是被判处缓刑的、还有一种是从监狱假释出去的,这几种罪犯放在社会上,由我们专门的社区矫正的机构--现在主要是县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的科室,以及我们基层司法所--来负责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帮助改造。

同时,我们还请了社会上各个方面的社会工作者,以及大量的社会志愿者,包括这些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在内,让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都有一个帮教小组,对他进行监督、教育,同时也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这个社区矫正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这个对象可以不脱离他的家庭,同时也可以接受监督改造,这样就可以保证家庭生活的正常进行。他到监狱里,形成了对社会的隔膜,从监狱出来的时候,还是要有一个适应社会的过程,这样没有了这个过程可以有效地防止重新犯罪。

还有一条,就是它节省了大量的、包括广大网民在内的纳税人的钱。因为现在的全国的犯人,每一个犯人,一年要花费财政预算大约三万块钱,但是我们社区矫正的人员,花费的钱连十分之一都不到,实际上有的地方才一两千块钱。所有的经费加在一起,这个也是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有这么好的效果,又节省了这么多的资源,我想这肯定是一个很好的制度。

第四部分新媒体对普法教育是机遇也是挑战

主持人:您刚刚也说到了新媒体兴起,所以对普法工作和教育来说,它是机遇还是挑战呢?

张苏军:我觉得既有挑战,又是机遇。

主持人:为什么?

张苏军:因为挑战的话,它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新媒体新在什么地方,最主要的就是我们新媒体使得我们所谓传统媒体的受众和这个媒体的信息制造者之间的界限已经消失了,就是我们广大的网民,既是接收信息的一个受体,同时他也可以通过很多的形式,比如说发帖、比如参加讨论、比如微博,来发表自己的观点,所以说的话,他也是信息的创造者。

但我觉得也是机会,信息传播的速度快了,我们法制宣传效率更加高了,今天我到中国网络电视台来,实际上通过你们这个平台,就可以向广大网民来介绍我们法制宣传的一些做法、一些内容。当然,我们也用网络的方式组织了很多讲座,我们全国有三百多个专门的法制宣传的网站,在网站上通过我们的法律知识来破析法律的案例。

司法部有一个普法的网站,点击率现在每天已经超过一千万了,这个日均点击率超过一千万次,就说明有大量的网民通过这个网站获取了法律方面的知识、了解了法律方面的动向。所以我觉得这都是机会,当然,我们还办了一个手机报,我们很多的一些法学教授,以及我们的一些律师,还通过自己的微博能够对发生在社会上的、一些网络上的热门案件,及时地给予法律的解读,这样的话,就是起到了以案说法的作用。我觉得这都增加了我们法制宣传教育的效率,对我们来说就是机会,所以挑战和机会同在。但是我觉得挑战是客观的,我们主要是要想办法,怎么更好地来抓住这个机会,应用好网络平台,让它更好地为我们法制宣传来服务。

主持人:所以我们还是希望,新媒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宣传和普法。非常感谢今天张副部长来到我们的演播室参与我们的访谈,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访谈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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