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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6-03-17


文章来源:发展规划局    

201477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率先行动”计划)。8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作出重要批示,认为有目标、有思路、有举措、有部署,要求中科院抓好落实,早日使构想变为现实,为把我国建成世界科技强国作出贡献。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中科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全面深化改革等,提出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制定“率先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方案,包括总体安排、任务分工、分类改革组织实施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民主办院、开放兴院、人才强院,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既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做出创新贡献,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追求学术卓越,以深化改革促进创新发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跨越,发挥集科研院所、学部和教育机构于一体的优势,实施“两步走”发展战略,到2030年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二)总体思路 

1、深化改革,促进跨越。实现四个率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科院的中心任务,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四个率先目标的必由之路。要把深化改革作为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自觉行动,深刻认识深化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强深化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统筹科研院所、学部、教育机构,精心设计和大力推进改革,充分发挥综合和建制化优势,从根本上突破体制机制壁障,清除各种有形无形的栅栏,打破各种院内院外的围墙,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都充分活跃起来,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实现中科院科技创新的整体跨越和引领发展。 

2顶层设计,有序推进“率先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全面实现“四个率先”目标出发,紧紧围绕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顶层设计、系统安排、分阶段推进。要把“率先行动”计划转化为可实现、可测度、可考核的各阶段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的可执行、可检查的政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思路举措、操作程序、政策安排和标志性进展,落实承担部门和任务分工,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3、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实施“率先行动”计划,要针对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抓住关键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为突破口,带动各项改革举措的全面推进。遵循不同性质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和“试点先行,标杆引领”的原则,结合实际进行个性化定制、分类分模式探索,开辟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特区”和“试验田”,创新科研活动的组织体制和管理机制,高起点、高标准试点四类机构建设。不断总结试点和研究所实践中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模式和政策安排,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和规律的新体制、新机制。要充分调动科研机构、学部、教育机构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胆改革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具体实践中不断充实和丰富、改进和完善。 

4统筹兼顾,协同创新。实施“率先行动”计划各项改革举措,要与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相关改革举措相衔接,与国家各类规划、重点计划实施相衔接。要统筹分类改革试点与各项改革举措实施,统筹规划、执行、资源配置和评价全链条的科研活动管理,统筹承担国家任务、落实国家支持和调整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源,统筹人才资源布局和人事制度改革,使各项举措相互衔接、各项政策相互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落实承担的任务,加强协同,使各项改革举措稳步高效推进。 

5、加强组织,务求实效。实施“率先行动”计划,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以是否促进发展、是否取得实效作为检验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方向和思路想清楚了的,要创造条件先行启动;暂时还没想清楚的,要积极研究、适时推动。要强化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先改革的先支持,先启动的先发展。要充分听取科技人员的诉求,着力解决科技人员的切身实际问题,进一步吸引、稳定和凝聚优秀人才。要通过改革,解决创新能力不够强、科研工作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碎片化管理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中科院综合优势,大幅提升中科院的创新主体活力、科技创新能力和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阶段划分与目标 

按照“率先行动”计划明确的“两步走”发展战略,结合“创新2020”有关部署,将“率先行动”计划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2014年至2015年为重点突破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为跨越发展阶段,2021年至2030年为引领发展阶段。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4-2015年) 

做好“率先行动”计划总体布局,着力开展四类机构分类改革试点,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奠定“率先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的基础。 

完成“率先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确定“率先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路线图和时间表,为“率先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奠定组织基础、制度准备和良好布局。 

四类机构分类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试点启动建设若干四类机构,形成顶层制度设计、配套政策支持,完成优势队伍整合调整,初步构建发挥综合和建制化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四类机构分类改革、建设现代院所制度积累经验。 

完成“十三五”规划布局。全面完成院所两个层面的“十二五”重大突破目标,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实施取得重大成果产出。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急迫需求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尖端、前沿领域,形成战略必争领域、基础科学和交叉前沿、国防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科技与可持续发展等5大板块科技布局,完成院所“十三五”规划制定。 

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取得初步成效。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建设、新百人计划实施、院士制度改革、科技服务网络和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建设、国际化推进战略实施等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取得明显进展,形成各方面工作有序推进、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跨越发展阶段(2016-2020年) 

2020年左右,即建党100年时,高质量完成创新2020”各项任务,基本实现“四个率先”目标,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应有的骨干引领作用。 

在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方面,聚焦重点领域和方向,在一些战略必争领域抢占制高点,在若干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领跑者和开拓者,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发挥骨干、引领和关键作用,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的原创性成果,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有效解决一批事关现代化全局的战略性科技问题,为提升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在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方面,坚持立足创新实践、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适应需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队伍,努力实现十百千万队伍建设目标,形成一支由数十位有世界影响的科技大家、数百位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数千名拔尖科技人才、万余名骨干人才组成的创新队伍。向社会输送十万余名研究生和一批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在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方面,建成高水平科技智库的研究系统和管理平台,不断出创新思想,形成系列产出和学术品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科学前瞻的建设性建议,在国家科技规划、科学政策、科技决策等方面发挥权威性影响,成为国家倚重、社会信任、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科技智库。 

在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方面,基本形成定位准确、管理科学的现代科研院所体制机制,将三分之一左右研究所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在部分优势学科领域形成510个具有鲜明学术特色的世界级科学研究中心,成为我国科学技术跨越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三)引领发展阶段(2021-2030年) 

全面实现四个率先目标,为在新中国成立100年,也是中科院成立100年时,把我国建成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率先实现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积极抢占科技竞争和未来发展制高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领跑者,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国防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率先建成国家创新人才高地。发挥紧密结合科研实践培养人才的特色和优势,凝聚海内外一流人才,造就世界级科技大师,培养高素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将中国科学院办成大师云集、英才辈出的大学校。 

率先建成国家高水平科技智库。从科学技术影响和作用的角度研究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从科技规律出发前瞻思考世界科技发展走势,提出咨询建议,开展科学评估,进行预测预见,在国家宏观决策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发挥集科研院所、学部、教育机构于一体的优势,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率先建设在国际科技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吸引力、竞争力的一流科研机构。 

三、工作任务 

“率先行动”计划明确了五个方面25项任务和所需的9项支持政策,本实施方案细化为63项重点工作任务,并明确每项任务的要求、达到目标和部门分工。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工作推动与指导,统筹安排,切实把分工负责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要对相关任务贯彻实施负总责,会同参加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要求,研究提出“率先行动”计划实施的三个阶段相关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所有工作任务,都要提出阶段性时间进度要求,保证贯彻实施工作按时间进度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十三五”规划及各类重点规划、专门规划中,落实到队伍、项目、体制机制和资源配置,并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任务认真实施。 

每年年底,院将组织对“率先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对重大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评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多方力量研究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确保“率先行动”计划有效、有序实施。 

重点突破阶段,各部门要研究提出具体目标和改革举措,着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试点。试点机构要主动开展改革探索,及时总结个性经验,归纳形成共性问题,积极向院里提出推进改革举措的建议。各研究所要按照“率先行动”计划的要求和部署,积极主动推进改革,不断明晰定位,突出特色,提升核心竞争力。对试点机构和各研究所在改革实践中的新探索、新经验,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并及时制度化,在一些共性政策问题上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模式,增强试点方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使改革不断深入。 

  

第二部分  任务分工 

一、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构建适应国家发展要求、有利于重大成果产出的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 

(一)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组建若干科研任务与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的创新研究院 

1、建设创新研究院。坚持需求牵引和目标导向,选择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整合相关科研机构或科技资源,加强政产学研结合,提升顶层设计、协同攻关和系统集成能力,在牵头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突破关键共性核心技术、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上,做出关键性、引领性、系统性重大创新贡献。2020年前,选择国家急需和具备条件的重点领域,组建510个创新研究院;2030年前,再组建1020个创新研究院。(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负责) 

(二)面向基础科学前沿,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卓越创新中心 

2、建设卓越创新中心。瞄准基础科学的前沿方向和重大问题,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择优支持一批有望510年达到国际一流的创新团队或研究所,集学科、人才、项目、平台建设于一体,组织开展多学科协同创新,致力于实现重大科学突破、提出重大原创理论、开辟重要学科方向、建成国家创新高地。同时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促进科教融合。2020年前,建设20个左右卓越创新中心;2030年前,在动态调整的基础上,建成30个左右卓越创新中心。(前沿局负责) 

(三)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面向国内外开放的大科学研究中心 

3、建设大科学研究中心。依托中科院已建成运行、在建和规划建设的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高效率开放共享、高水平国际合作、高质量创新服务的大科学研究中心,有效集聚国内外科研院所、大学、企业,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协同创新。开展若干下一代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工作。2020年前,建设510个大科学研究中心;2030年前,建成15个左右大科学研究中心,其中依托大科学装置集群,建成若干国家科学中心,成为我国科技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条财局负责建设运行,相关业务局按照业务管理分工负责相关科研任务) 

(四)依托具有鲜明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研究所 

4、建设特色研究所。面向部分行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独特需求及特殊学科领域,做强一批学科特色鲜明、队伍规模适度的研究所,通过院内外科教融合、与地方政府和行业共建等方式,巩固和发展特色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发局、重大任务局负责) 

5、适时对研究所进行调整。对因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需要,或对特色优势和成果产出不明显、长期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研究所,进行撤并重组和结构调整。(前沿局、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规划局、条财局、人事局负责) 

(五)依据四类科研机构的不同定位,建立分类管理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6、建立创新研究院管理制度。创新研究院以满足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政产学研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治理结构,以国家任务和市场为主配置资源,以应用部门和市场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负责,规划局、条财局、人事局参加) 

7、建立卓越创新中心管理制度。卓越创新中心以学术水平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行政系统与学术委员会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以择优稳定支持为主配置资源,以国际同行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前沿局负责,规划局、条财局、人事局参加) 

8、建立大科学研究中心管理制度。大科学研究中心以服务科研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行政系统和用户委员会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以国家专项经费支持为主配置资源,以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条财局、相关业务局负责,规划局、人事局参加) 

9、建立特色研究所管理制度。特色研究所以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相应的治理结构,以按机构支持和项目支持相结合配置资源,以同行评价和相关行业部门、地方政府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科发局、重大任务局负责,规划局、条财局、人事局参加) 

10、推进若干研究所与院属大学深度融合。鼓励以学科建设和基础研究为主的研究所,与院属大学深度融合,形成科研与教育紧密结合的创新模式。(前沿局负责,规划局、条财局、人事局参加) 

11、建立四类机构调整转换机制。建立健全四类科研机构之间及与大学、高技术企业等其他创新单元相互联系和衔接、紧密合作、动态转换的机制。(前沿局、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负责,规划局、条财局、人事局参加) 

二、调整优化科研布局,进一步把重点科研力量集中到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 

(六)瞄准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占领国际科技制高点 

12、承担国家重大航天工程任务。在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卫星导航等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保持国际先进科技水平,在国家太空实验室建设和空间站应用工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继续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高水平集成创新和应用能力。2020年前,力争在载人航天与月球探测工程、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大任务局负责) 

13、加强上天入地下海装备研发与创新平台建设。发射系列空间科学卫星,建成海底观测网络和高端深海探测装备,研发一批先进的深部探矿设备等,全面提升我国上天、入地、下海的能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2020年前,力争在空间科学卫星、深海科学探测装备关键技术研发与海试、深部资源探测核心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等方面取得重大产出。(重大任务局负责) 

14、加强关系国家战略利益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在关系国家战略利益的大智移云(大数据、智慧地球、移动互联网、云计算)、自主可控的系统软硬件、网络和信息安全、信息内容技术、量子通信技术实用化、新原理大推重比发动机、先进核能等领域,实现重大创新突破。2020年前,力争在面向感知中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研究、量子通信技术实用化、机器人、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聚变等离子体物理前沿研究、未来先进核裂变能、国家公共安全治理关键系统与技术装备研发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负责) 

(七)立足重要基础科学和交叉前沿领域,跻身世界领先行列 

15、加强基础科学重要方向原始创新。准确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在新强子结构、量子反常霍尔效应、复杂体系的量子模拟、拓扑绝缘体、高温超导、中微子、脑科学、青藏高原、深海科学研究等重要方向,取得一批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重要应用价值的原创成果,成为相关领域方向的国际领跑者。2020年前,力争在高温超导材料和机理探索、拓扑超导体和量子自旋霍尔效应、新粒子的发现与研究、单分子光谱与单分子器件、Langlands纲领和千禧数学问题、特定脑功能联结图谱、生物适应策略与种群关系、青藏高原多圈层相互作用、早期生命与古脊椎动物的起源与演化、华北克拉通破坏、超导电子器件应用基础研究、海斗深渊前沿科技问题研究与攻关、能源相关基元与催化基础科学问题、江门中微子实验、热带西太平洋海洋系统物质能量交换及其影响等重要方向取得重大突破。(前沿局、重大任务局负责) 

16、培育新兴交叉前沿领域。在量子计算、人工合成生命体、全脑仿真和脑机互联、3D4D打印等新兴前沿,前瞻部署前沿探索和跨学科研究,培育和开辟新的学科方向,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科学发展提供战略储备。2020年前,力争在量子通信、重要超大分子复合体结构、动物复杂性状的进化解析与调控、介尺度科学等重要方向取得重大突破。(前沿局负责) 

(八)加强国防科技创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武器装备发展的技术瓶颈 

17、加强国防科技创新。适应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要求,发挥国防科技重要战略方面军的优势和作用,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战略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若干新概念武器装备,为保障我国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2020年前,力争在若干关键领域方向取得重大突破。(重大任务局负责) 

(九)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技术研发和协同创新,显著提升相关产业国际竞争力 

18、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围绕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研发市场竞争前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技术标准,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为产业发展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推动相关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并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引领未来产业发展。2020年前,力争在新一代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系统,高端基础材料,高性能元器件、部件和基础软件,非常规油气的成藏机理及评价体系,氢能利用技术,结构和功能纳米材料,变革性纳米产业制造技术聚焦,面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规模化物联网示范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发局、重大任务局负责) 

19、自主研制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端科研仪器装备。成为国家科研装备研制创新高地,逐步改变我国科研仪器装备严重依赖国外的局面。(条财局、前沿局、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负责) 

20、推进技术示范和产业化。组建若干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探索企业主导创新资源配置的新途径,在先进制造与智能装备、可再生清洁能源、高性能计算、现代农业等领域,再培育出联想式高科技企业。2020年前,力争在低阶煤清洁高效梯级利用关键技术与示范、铁基浆态床高温费托合成油技术的推广应用、蒸发冷却技术大型发电机组的推广应用、纳米绿色印刷技术的推广应用、攀西钒钛磁铁矿高效清洁综合利用、稀土异戊橡胶的大规模产业化、生物基合成材料产业链突破、氨基酸工业菌种改造与产业升级、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与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科发局、重大任务局负责) 

(十)面向人口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急迫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21、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加强新型生物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研发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开展渤海粮仓东北现代农业示范等科技示范和推广工程,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升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0年前,力争在分子模块设计育种创新体系、渤海粮仓科技示范、东北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示范、科技增地1亿亩——策划启动全国盐碱地改造计划、典型县域特色经济产业链示范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发局、重大任务局负责) 

22、加强人口健康相关科技创新。研发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制新型药物和高质量低成本医疗器械,为健康产业发展提供关键核心技术。2020年前,力争在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重大疾病发生发展机理、重大慢性病防控、药物研发、普惠医疗技术集成与应用体系建设、一批天然活性产物药物的临床试验与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发局、重大任务局负责) 

23、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开展大气灰霾等典型区域环境污染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问题研究,研发和推广面向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保护、建设与改善的新技术,提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2020年前,力争在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应对气候变化的碳收支认证及相关问题、国家生存环境模拟系统、有机废物能高效清洁利用、流域污染控制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全国生态环境变化长期跟踪遥感调查评估与应用、三峡库区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技术集成与应用、青藏高原地形急变带特大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与示范、河网密集区农村分散型污水治理技术与示范、湘赣桂黔尾矿区农田污染修复技术示范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发局、前沿局、重大任务局负责) 

(十一)围绕五大板块和主攻方向,组织实施一三五规划和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等国家重大任务 

24、全面深入实施一三五规划。根据“率先行动”计划和“创新2020”,组织多方力量加强预研,深入分析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科技前沿,凝炼中科院科技发展的目标、方向和重点,研究制定院“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类重点规划、专门规划,2015年底前发布。研究所根据院“十三五”规划,结合“一三五”规划总结、专家诊断评估和“重大突破”验收情况推动研究所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凝炼一批有望在5年左右取得创新突破的重大任务,研究制订研究所“十三五”规划。(前沿局、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规划局负责,相关局参加) 

25、深入实施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紧密结合四类机构建设,加快实施并持续部署先导专项。健全先导专项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管理体制,加强过程管理,动态调整、不断聚焦,促进重大成果产出。2015年前,完成“十二五”期间30项左右先导专项布局。持续跟踪国家重大科技需求、新科技革命可能发生的方向和发展迅速的新兴交叉前沿方向,结合创新研究院、卓越创新中心和特色研究所建设,前瞻部署一批新的先导专项。(前沿局、重大任务局、规划局、条财局负责) 

26、积极建议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密切关注国家科技计划体系改革进展,向国家及有关部门提出重大科技任务遴选的建议,积极争取国家在策划部署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时优先考虑在先导专项中遴选。积极推荐优秀科技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规划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跨学科、跨所科技队伍,联合院外研究力量,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国家各类重大科技任务和地方、行业、企业的重要科技项目。(前沿局、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规划局负责) 

27、建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围绕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跨所跨领域科技攻关,健全绩效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产出一批重大原创成果,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显著提升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前沿局、重大任务局、科发局负责) 

(十二)探索建立新的资源统筹配置模式,促进科研布局调整优化 

28、建立重大产出导向的资源配置体系。进一步强化重大成果产出导向,突出重点科研领域和重大科技任务,建立科学高效的人财物协同投入机制,克服资源配置的碎片化和效率不高等现象,提高投入产出效益。适应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新要求,加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条财局负责) 

29、改革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管理、过程管理、绩效管理,引进第三方和社会公众监督机制,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条财局负责) 

三、深化人才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人才高地 

(十三)深入实施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进一步提高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30、实施人才培养引进系统工程。系统整合与完善中科院现行各类人才计划,精简调整人才项目,实施新百人计划,重点支持科技帅才、技术英才和青年俊才的引进培养,形成与国家人才计划有机结合的人才引进新局面。建立特聘研究员制度,探索按需择优、因人而异地稳定支持和激励领军科技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新机制。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学术所级领导(无行政级别)和四类机构核心骨干。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面向全球招聘优秀创新人才,对特优者突破年龄、国籍限制,凝聚一批学术潜力大、创新能力突出的杰出青年创新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各类人才项目的招聘数量和支持强度,确保人才引进质量。对于考核不合格或无法全职在岗的入选者,严格执行退出制度。(人事局负责) 

(十四)积极推进院士遴选和管理制度改革,维护院士称号的学术性和荣誉性 

31、推进院士遴选和管理制度改革。修订《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增选工作流程,做好2015年院士增选工作。与相关部委共同制定有关学术团体推荐候选人的程序和规范,发挥相关单位、部门对候选人在政治、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把关作用,建立对候选人投诉的分类调查机制,研究制定《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和相应的处理办法。改进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方式,完善院士增选机制,强化推荐者责任,加强学术界内部评议。进一步优化院士队伍的学科布局,逐步提高中青年院士比例。健全院士退出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行院士退休制度,规范院士兼职和相关待遇。进一步发挥院士群体明德楷模的作用,有效发挥院士在决策咨询、评审评估、科学普及和知识传播等方面的作用。(学部局负责) 

(十五)健全开放流动、竞争合作的用人机制,提升队伍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32、实行多样化的用人制度模式。加大人才合理流动力度,推行有限期聘用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调整和优化队伍结构。集成资源,充分利用四类机构、重大科教活动造就“十百千万”人才队伍。在四类机构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大支持;提升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博士后队伍建设,从目前的4300人发展到2020年的1万人。(人事局负责) 

33、加强外籍人才引进。实施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建立健全外籍人才用人制度,提升创新队伍国际化水平,外籍聘用人员占科研人员的比例从目前的1%提高到2020年的3%,其中基础前沿领域达到6%。(国际合作局负责) 

(十六)发挥科技资源优势,探索科教融合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之路 

34、加强教育机构建设。建立知识学习、创新和传播相互促进的新模式,加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步伐,支持上海科技大学建设。(前沿局负责,国科大、中科大、上科大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