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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管齐下,提供多种融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 2015-05-06


来源:科技日报

      促进以专利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我国政府近期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实现“创建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要求。鉴于资金短缺问题一直严重困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国内主管部门强调创新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但是在具体措施上,政府支持侧重在股权投资上,而促进银行提供信贷支持的措施凸显不足,呈现一边倒的现象。

  一、国际经验显示:股权投资和银行贷款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两种有效方式,二者不可偏废

  企业获取资金支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直接融资是从股权投资者和资本市场获取资本支持,以出让企业股权方式获得资金支持。间接融资是以资产抵押或者机构担保为前提,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从国外经验看,发达国家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时,制定政策都是基于同时提供这两种形式的资金,既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提供股权支持,也推动银行提供贷款支持,均衡发展,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需求。

  创业投资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证明。利用创业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科技产业成功的典范是美国和以色列。美国的硅谷,聚集了大量的创业投资机构,为那些以专利技术创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股权投资等支持。以色列政府通过“YOZMA”计划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多个创业投资基金,促进了本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股权投资虽然对于处于创业阶段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融资很重要,但是对于发展早期的企业来说,由于企业估值小,吸收股权投资会出现投资者占据企业股份大的情况,很多创业者在这个阶段并不一定乐意接收股权投资,而银行贷款则避免了这个问题。实际上在美国硅谷,除了有大量的创业投资机构外,还有硅谷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很多国家在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同时,仍然推动银行提供贷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不过由于风险比较大,很多国家政府都利用财政资金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提高企业获得贷款的几率。

  以欧盟为例,欧盟在1994年设立了欧洲投资基金(EIF),以股权方式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和科技型的企业。同时,为了支持欧盟内风险较高的研究开发和创新项目,尤其是那些大量未上市和未评级的中小型企业,欧盟发挥财政预算资金的杠杆作用,2007年与欧洲投资银行合作,各出资10亿欧元,设立20亿欧元的贷款风险补偿金,鼓励银行给低于银行正常评级以下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目标是放大5倍,总共引导银行发放100亿欧元贷款。

  亚洲的日本政府,为了支持国内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也建立了覆盖全国的两级信用担保体系。地方建有信用保证协会,以非营利为目的,为自身信用能力不足、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支持、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公共信用保证;中央政府出资成立中央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由中央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对地方信用保证协会进行保险,分担银行贷款风险。

  韩国政府为了促进专利商业化和产业化,在2007年由政府出资设立了3734亿韩元(约30亿元人民币)的专利产业化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支持银行提供专利质押贷款,当年发放贷款总额就达到了760亿韩元(约6.12亿元人民币)。

  二、国内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侧重股权投资,支持信贷融资的偏少,呈现一条腿走路现象

  从现有政府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看,政府对于促进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比较侧重,而对于鼓励银行贷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措施相对较少。

  从2006年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2007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等方式来推动国内创业投资的发展。2007年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方式设立了66家重点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带动113.4亿元社会资本参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另外,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深圳等地也设立了地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4年国务院宣布要成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合作下,国内从事股权投资的创业投资发展迅速,根据科技部的调查,全国绝大部分行政区都设立了创业投资机构,2013年创业投资机构数达1408家,其中创业投资基金1095家,创业投资管理资本达3573.9亿元,有力支持了大量早期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科技成果转化。

  而中央政府推动银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措施缺乏。2011年出台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办法》提出:利用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方式来吸引金融机构,但目前已开展的还是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方式,对如何利用财政资金补偿贷款风险却没有具体的措施。另外,国内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尝试设立专项资金,采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来支持银行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但目前基本运行模式是条块分割,市场化严重不足,基本是由政府来兜底银行风险,因此也亟须中央政府在吸取国外和地方做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鼓励银行贷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措施。

  三、建议

  在中央政府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情况下,基于国内现状,现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尽快制定财政资金补偿银行贷款风险的办法和实施细则。二是加快全面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办法》,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专门资金,推动银行贷款支持国内科技成果转化。

      中国科学家协会官网:http://www.kjch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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