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10-22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近日,国务院(国函﹝2015﹞136号)批复同意杭州和萧山临江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目前,杭州市正在加快制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及一批配套政策举措,编制完善《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制定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局面。
根据批复,下一步,杭州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杭州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以科技创新和“互联网+”推进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杭州的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努力把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示范区、互联网大众创业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全球电子商务引领区、信息经济国际竞争先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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