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5-08
中国经济信息山东讯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为小微企业减负加油,助小微企业爬坡过坎,中央先后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不断上调,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不断扩大,支持企业融资、技术创新、创业就业等配套政策全面开花。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让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山东作为经济强省,不断创新扶持政策,加大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据记者了解,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时出台指导文件,明确政策规定,细化操作办法。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纳入优惠政策范围,千方百计扩大受惠面。转变管理方式,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由审批改为备案,提高办税便利性。优化技术保障,对未能按时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告知其在以后申报期间抵顶税款,改善纳税服务。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先后6次对各地税务机关落实情况开展督导,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扶上马、送一程的作用,实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的目标,税务总局出台10条措施,进一步固化已有创新成果,并提出新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了解到,2014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惠及山东33.33万户纳税人,减免税收13.82亿元。其中:减免营业税11.71亿元,惠及面达到99.68%;减免企业所得税2.11亿元,惠及面达到100%。山东省地税局充分依托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地税门户网站和网络、电视、开设专栏等,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及时公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明确认定标准和办理程序。将税收优惠政策分为小型微利企业、科研费加计扣除、大学生及军转人员、残疾人等八类,并装订成册,发放到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纳税人及有关人员手中。三是从省局“金税三期”系统中筛选出可能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名单,下发给基层地税部门全面核实,并通过电话、短信、调查表、通知书等方式逐户通知企业,确保做到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覆盖、全调查。截止目前,山东省地税局发放宣传指引10万册,筛查符合优惠条件企业9003户。
国家制定出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为了给众多的小微企业减负,但基层税务人员发现,面对热腾腾的“优惠礼包”,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开始对享受政策不积极,反应有些“冷漠”,甚至选择放弃享受优惠政策。调查发现,这些企业顾虑颇多:有的觉得报送资料多,申请程序复杂,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前台补申报,嫌麻烦;有的认为享受优惠可能需要查账,心里没底;还有的认为享受优惠金额小,不值得。眼看着优惠政策摆在眼前却无法送到纳税人手中,地税人员困惑之余思考着对策:“如果能帮纳税人扫除这些顾虑,申报积极性一定会大大提高。”于是,在山东省地税局统一指导下,全省各级地税部门着眼减轻纳税人负担,纷纷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德州,市地税局从方便纳税人的角度出发,经过认真评估讨论,将纳税人相关数据导出并设置关联公式导入应填的报表中,减少纳税人自己重新找数据填数据的麻烦,并进一步提供更直接的辅导服务。地税部门的便民措施实实在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企业办理优惠备案的积极性迅速提高。“简化办理流程大大提高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的成效。”山东省地税局企业所得税处的负责人评价说。对此,山东省地税局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和申报纳税环节合二为一,使符合条件企业在申报纳税环节就可直接实现税收减免,后续提供相应资料办理退税或者抵缴。同时,山东省地税局还对“金税三期系统”网上申报模块进行优化,增加优惠政策自行识别功能,帮助纳税人更便捷地享受到优惠政策。
山东省技术市场办公室负责人廉荣在接受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科技部门多措并举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制定《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2014年8月20日建成了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截止现在,发展高校、科研单位及科技型小微企业会员1790家,发布信息技术供给需求信息3943条,通过平台成交合同197项,成交金额1.9亿元。高新区设立4家科技支行,建立小微企业绿色信息库,全年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50多亿元;大力建设专业技术领域孵化器,新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家,总数达到55家,总量位居全国第二位;孵化器面积达45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5500余家,聚集各类创新创业人才11余万人。
为促进小微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山东省各地方也相继出台扶持政策。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人社局获悉,日照市进一步明确创业补贴政策享受范围、标准和条件,其中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到最高5万元。扩大补贴范围,涵盖到劳动者创办且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等;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对立户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吸纳本人之外人员就业10人以下的补贴2万元,吸纳10人及以上的补贴5万元;适当放宽办理条件,明确纸质工资发放资料可作为工资发放有效凭据,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范围从登记失业人员扩大到未正规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人员。
据调查了解,当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房租补贴等三项补贴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创业政策内容。而统计表明,2013年日照市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19298户,但2014年实际受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仅206户,占可享受补贴的新成立市场主体的1%略强,且政策享受对象多为2013年成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部分创业补贴政策门槛较高,实际享受面相对较窄,造成了政策落实难,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未全面显现。为此,日照市进一步明确创业补贴政策,降低政策门槛,引导劳动者自主创业并吸纳带动就业,全面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就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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