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07-09
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第十三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并发表致辞。李克强指出:“我们将深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开放举措,将原来规定的2021年取消证券、期货、寿险外资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方面我们确实有进一步扩大并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必要。同时,提前到2020年也进一步彰显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
深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开放举措
7月2日,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指出,“我们将深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开放举措,将原来规定的2021年取消证券、期货、寿险外资股比限制提前至2020年。”
在此之前,证券、期货、寿险外资持股比例放开的时间为2021年。这一讲话意味着比此前预定时间提前了一年。
李克强在致辞中还表示,面向未来,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国将坚定不移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致力于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
董希淼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无论银行、保险、证券,外资在我国金融业的比例都非常低。所以,第一方面我们确实有进一步扩大并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必要,引入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实现中国金融业在更高层次上竞争,提升竞争的质量,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服务;第二个方面,提前到2020年也进一步彰显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决心。特别是目前国内外形势比较微妙,通过这样的方式向国际社会发出我们继续保持、扩大与深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发出明确的信号,能够让国际社会更放心,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事实上,去年汽车行业外资股比放开已有动静。2018年7月28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正式实施。该政策目前已经生效的条款是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而取消乘用车和商用车的外资股比限制还有几年的过渡期。
同年10月11日,宝马集团宣布,将增持华晨宝马股份,交易完成后,其在华晨宝马的股份将由50%提升至75%。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从未间断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程从未间断。
去年4月1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我国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发布。央行行长易纲表示,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包括六方面,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落实: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三是不再要求合资证券公司境内股东至少有一家是证券公司;四是为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两地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从5月1日起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即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从130亿元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从105亿元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2019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下一步将对标高水平开放的要求,继续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一是继续推动全方位金融对外开放,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实施,积极研究新开放举措。二是转变开放理念,过渡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要实现系统性、制度性的开放。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四是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密切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他表示,目前,绝大部分措施已经落地,在持股比例、新机构设立、业务范围拓展、金融市场开放、银行卡清算、非银行支付、信用评级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获得了国内外金融界的积极评价。上个月银保监会又宣布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记者 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