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5-01-16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审议通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3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习近平任组长。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改革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中央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会议指出,2013年,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设计、系统规划、跟进监督,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变化和希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毫不手软惩治腐败,形成震慑;狠抓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很好完成了中央交给的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党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对任务的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全党动手,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抓出典型严肃处理,以警示党员干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一年接着一年干,坚定信心,一抓到底,防止反弹。要巩固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善始善终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狠抓纪律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敢于板起脸来开展批评,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要坚持抓早抓小,对领导干部身上暴露出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加强警示教育。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中心任务,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使工作任务更加突出。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改革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创新巡视方式方法,实现巡视全覆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更加主动地支持纪委工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刚正不阿,铁面执纪。
会议同意明年1月召开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指出,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最根本的要靠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认为,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贯彻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经验新成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调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改进干部考察,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从严把握破格提拔,完善干部交流回避,严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这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用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干部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