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不断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发布时间: 2015-10-15
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一、改革背景
湖北省最大的优势是科教资源优势,全省现有各类高校122所,科研机构1500多家,“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数量、各类创新平台数量、科技成果数量均居全国前列。但是,湖北科教资源主要集中在高校院所,企业创新主体数量相对不足,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科教资源优势没有很好地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湖北要适应新和引领新常态,实现“弯道超越、转型升级”,就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核心是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把科教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激发源头活水。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湖北科教资源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化的重要抓手。为跳出大量科技成果束之高阁的怪圈,2013年底,按照“实惠归个人,荣誉归学校,利益归社会”的原则,湖北省政府制定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简称“科技成果转化十条”),对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属、收益分配等各项政策进行了针对性改革,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授予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和研发团队。二是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和研发团队在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所得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99%。三是改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人事管理政策。离岗在鄂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员,可以保留编制、身份、人事关系,档案工资正常晋升,5年内可回原单位;允许科技人员在岗转化科技成果,担任高校院所机关处以上领导职务的须辞去领导职务,给予5年时间以科技人员身份在岗创新创业,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安排相应职务。四是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指标体系。高校、院所高级技术职称评聘,参与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必须占有一定比例。湖北“科技成果转化十条”,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引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工作专班的重视。近期,湖北省正在起草《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以进一步提高高校院所及其科技人员主动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积极性。
为使“科技成果转化十条”真正落到实处,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就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转化的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组织人事制度、税收管理、工商登记、执法监督、法律保障等系列政策具体操作进行系统设计,解决各个管理环节之间的协调性问题,分别制定出台了5个实施细则,使“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更具有可操作性。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在湖北已经产生了较好的政策效果,据不完全统计,“科技十条”出台至今,省内高校院所已累计新出台相关政策细则48项,成功转化成果948项,创办企业304家。2014年,全省获国家科技奖27项,居全国第四;专利申请量达到59050件,专利授权2829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855件,同比增长19.8%;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01.74亿元,比上年增长43.63%;全省登记重大科技成果1778项,同比增长9.7%。
(二)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增强联动转化合力。
着眼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湖北省组织实施了“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明确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并重,以科技成果在湖北省内转化扩散为目标,全面构建科技行政、高校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和投资机构协作联动机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首次商业应用转化、已应用成果向更多企业扩散。力争在3年时间内,通过“市场评价”方式和省级财政资金“定向、间接、有偿投入”引导支持,共计划投入10-15亿元,撬动创业投资30-50亿元,实现3000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省内企业转化扩散,实现市州县全覆盖,把湖北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核心区。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启动会”,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亲自部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今年1-8月份,共实施转化科技成果890项;全省登记技术合同12593项,成交金额397.56亿元,同比增长49.53%。1-7月份,全省申请专利35640件,同比增长36.09%,其中,申请发明专利13504件,同比增长43.08%;专利授权20892件,同比增长36.48%,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308件,同比增长59.26%。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2285件,有效发明专利密度约为3.84件/万人。
(三)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提升企业转化承接能力。
科技企业数量较少,企业转化承载能力普遍偏弱,是制约湖北科技资源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化的主要问题之一。2014年以来,湖北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以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完善与提档升级为目标,改革省科技平台建设经费、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资金等的分配方式,将财政资金购买的仪器设备资源,高校、院所科技人才资源,行业龙头和领军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需求信息,以及天使投资、创业补贴资金等,全面引入科技创业孵化器,系统优化科技创业的条件与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生快长。2014年,统筹安排1.1亿元科技计划资金用于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其中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3A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孵化器能力建设补贴和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后,省科技厅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针对性,制定实施了《深入推进科技创业的十条意见》,涵盖建设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和专业技术平台、优化科技创业金融环境、建立健全科技创业牵引服务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创新创业配套服务等方面。此举将极大地优化全省科技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力。
与此同时,为推动省内创新资源服务创新创业一线,湖北省着力加大创新资源整合力度,降低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成本。鼓励包括民营企业、民办科研机构在内的企业,将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加入省大型仪器协作平台,以加入协作平台的设备数、设备原值、对外服务机时数为依据,对仪器拥有单位予以补贴,对企业使用协作平台设备开展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检验检测的费用予以补贴。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免费开放科技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提供无偿在线查询、检索、全文下载等科技信息服务。2014年,省共享平台新增入网仪器设备5393台(套),达到7244台(套),新增检测类别1463个,检测指标33015个;对外服务机时57.07万小时,较上年增长100.7%,对外服务样品数47.69万个,较上年增长79%;向全省168家企业核发研发测试补贴970多万元;免费向2973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开通省科技信息平台使用权限,查询量和下载量分别较上年增长63.7%、45.2%。
通过两年来系列政策的牵引,湖北逐渐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科教资源优势得到了具体体现,一大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创业企业如雨后春笋,涌现出互联网+创业领域的成功创业榜样。比如,奇米科技的“九块邮”和“卷皮网”获国际资本软银赛富单笔3500万美元融资。2014年,全省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创历史最好成绩;全省各级各类孵化器超过200家,孵化面积突破900万平方米,孵化器内新增科技创业企业近3000家;全省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973家,累计达到269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