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台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8-03
来源:河北省科技厅
近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建成命名100个左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各地建成一批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单位面积产值、农民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在河北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按照“生产要素集聚、科技装备先进、管理体制科学、经营机制完善、带动效应明显”的总要求,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环京津地区为重点,高起点谋划、高科技引领、高标准建设,打造一批万亩以上的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园区,使之成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要素的聚集区、先进技术的示范区、深化改革的先行区、产业融合的试验区,在全省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成产业特色化、生产标准化、技术集成化、作业机械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基础设施、科技进步、质量安全、生态环保水平显著提升,新型主体、规模经营、龙头带动、休闲观光实现园区全覆盖,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单位面积产值、农民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省级园区不低于1万亩,成方连片,整体规划,突出特色,规模发展。园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培育特色产业,形成竞争优势。同时要发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主体作用,引入现代产业组织方式,打造全产业链条,实现一产为基、接二连三、融合发展。
发挥区域优势,带动建成环京津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带,各省直管县(市)、县(市、区)要立足当地经济水平、资源条件、区位特点和产业优势,科学制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合理设置规划区、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采取政府主导型、企业带动型、合作社带动型等模式,也可从实际出发创新发展模式。搞好现有园区的整合提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农民新社区、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三区联动。
培育特色产业是园区发展的重点。各园区要发挥区域优势,大力发展畜牧、蔬菜、果品、水产、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可以一业为主、重点发展,也可多业融合、复合发展,夯实园区发展的基础。围绕京津形成1小时速生蔬菜供应圈、2小时鲜活农产品保障圈、3小时应急农产品供应圈,带动建成环京津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带。
把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和产业融合度作为入选主要条件,各省直管县(市)、县(市、区)建设的现代农业园区,2015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每个现代农业园区都要依托产业发展,成立运作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园区农户入社,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各级在安排农民合作社扶持资金时,向现代农业园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倾斜。
园区规划建设中,要按照龙头带动、农民参与、股份合作、促进增收的原则,推进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统筹衔接、紧密联结、复合发展,推进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加快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要以贮藏加工、大型养殖、良种繁育、现代果业、农业科技、物流配送、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旅游休闲观光等企业为重点,培育园区龙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要把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和产业融合度作为入选的主要条件。组织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或领办、创办现代农业园区,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